律师团队+案件运营团队,为批量案件提供全流程保障。
专业、诚信、高效,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资深证券律师团队,专注金融诉讼领域10余年,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累计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数亿元。
胜诉获赔后再付费,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让正义不再昂贵,胜诉付费,免前期经济负担。
专注证券维权领域10余年,办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近千起,案件胜诉率和和解率获得广泛认可。
覆盖证券市场各类典型纠纷,已为投资者挽回巨额损失
60后投资者王某在某银行支行认购558万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当天银行未进行“双录”;后王某欲赎回时,客户经理陆某称赎回将亏损70余万元,告知不能赎回并承诺保本保息,表示“支行会用另外的形式补给你,保证年化利率不低于4.5%”。王某基于信任未全部赎回,最终基金累计亏损约170万元。王某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查明该支行存在“应双录未双录,且客户经理违规承诺预期收益”的违规行为。法院一审认定银行存在重大过错,酌情判定银行承担90%赔偿责任,王某自担10%;银保监部门作出违规认定后王某未及时赎回导致的扩大损失
本案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销售基金等资管产品时的适当性义务边界:金融机构员工向投资者作出保本保收益承诺,不仅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还可能使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便投资者已实际认购并签字确认,机构亦不能仅以形式合规为由免除责任。同时,本案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体现了
本案由杨林峰律师、刘三多律师代理金某借记卡纠纷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金融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某银行A支行全额赔偿金某存款损失73080.36元及利息,银行上诉被驳回
关注金融证券领域最新法律动态与监管政策
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金融诉讼律师说明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证据:交易记录、信息披露材料如何固定,江石律所助您高效维权。 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金融诉讼团队提醒: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胜负的关键往往不在法庭辩论,而在证据是否扎实。江石律所专注证券纠纷与股票索赔,由专业律师团队协助投资者尽早固
阅读全文